海富通基金:聚焦养老三大支柱 积极筹备养老目标基金

  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实施《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标志着以追求养老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的养老目标基金正式成为我国公募基金产品的一员。

  对此,海富通基金认为,随着《指引》的推出,养老目标基金将成为满足广大个人投资者养老投资需求的重要支柱,是现代金融业为服务社会养老向前迈出的一大步。《指引》规范了养老目标基金的设计和运作,从产品的定义、形式、投资策略、运作方式、子基金标准、基金费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引对于养老目标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资质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管理规模、投资经验和历史业绩等。

  《指引》要求,养老型基金需要采用FOF或其他证监会认可的形式。作为首批推出FOF产品的基金管理人之一,海富通表示相比较普通FOF产品,养老型基金主要有以下区别,体现出养老型产品在合规、风控方面更为严格规范,以进一步保护持有人利益。

  1、 养老型FOF的投资策略上,需要采用目标日期或目标风险型,这也是海外FOF产品采用的两大主流投资模式。目标日期策略以投资者退休(养老)的日期为时间节点,随着该日期的临近,组合中的权益资产比重将逐步降低,以满足投资者养老时期风险降低、稳定收益的需求。而目标策略型,则采用有效的控制措施使组合的收益和风险相对稳定,管理人将预先设置高、中、低不同的风险收益产品,风险偏好不同投资者可以选择相适应的产品进行投资。

  2、 运作方式方面,养老型FOF需采取定期开放模式或设置个人最短持有期限,封闭期或最短期限不短于一年。同时养老型FOF规定了权益型资产占比的上限——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 年、3 年或5 年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60%、80%。

  3、 子基金的要求方面,养老型FOF在子基金的筛选上更偏重风格稳定性、风险收益指标和运作合规情况。其中,普通FOF的子基金运作时间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基金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养老型FOF的子基金除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之外的,运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不得少于2亿元。

  4、 养老型FOF管理人的要求方面,《指引》规定养老型FOF的管理人最近三年平均公募规模在200亿元以上,研究团队人数不得少于20人,符合养老目标基金经理条件的不少于3人。公司运作合规稳健,成立以来或最近3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这对于公募基金的管理能力、稳健运营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5、 基金经理方面,养老型FOF的基金经理较一般FOF基金经理的要求更严格。基金经理需具备5 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分析经验或者养老金、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且要求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养老型FOF管理团队专业性,养老型FOF产品业绩稳定性的要求。

  6、 基金费率方面,养老目标基金可以设置优惠的基金费率,并通过差异化费率安排,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

  随着《指引》的推出,海富通基金将积极研究和筹备养老目标型基金,使FOF的中长期的投资目标与养老理财目标相结合,为投资人提供便利、有效的养老投资渠道。

  同时,海富通基金是市场上少数拥有养老金投资管理全牌照的公募基金公司之一,拥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自2006年以来,连续十余年保持年金整体平均投资收益率为正。未来海富通基金将发挥养老金投资的经验优势,为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养老一站式投资解决方案。

  海富通基金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养老资产高度安全、适度收益、长期增值”的投资理念,力争为养老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并投身相关投资者教育工作中,积极助力我国养老保障三大支柱的发展。

关键词阅读:海富通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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