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回购新规细则再落定 这些交易机会别错过!

  近期,上市公司回购政策连续推出,意在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集中纾困。

  10月26日,《公司法》修订放宽了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回购比例、持有时间限制、决策程序。

  11月9日,三部委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下称《支持回购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回购资金的来源以及“护盘式”回购的条件,并且明确可以给回购的公司再融资审批支持。

  本文作为“《公司法》重大修订!A股自救潮来了?“的续篇,邀请到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的投顾老师为您进一步详解:

  1、股份回购对股价的影响如何?

  2、如何挖掘回购潜力股的交易机会?

  ——

  本 期 作 者

  

  首先,我们还回顾一下,此轮回购监管新政的核心修正要点。

  增加回购情形

  《公司法中,回购情形去掉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表述,增加了“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

  《支持回购意见》中,回购情形增加PB小于1,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进行“护盘式”回购。截至11月13日,两市已有355只破净股。

  简化回购流程

  对于新增的三种回购情形,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无需通过股东大会,极大简化了回购的决策流程。

  放宽回购限制

  《公司法规定,回购比例上限由5%上调至10%,转让及注销期限由1年改为3年,提出建立库存股制度。

  《支持回购意见》提及“护盘式”回购并注销不受上市时间、回购窗口期的限制。

  上述放宽回购限制规定,对于提高上市公司回购操作的灵活性具有积极作用。

  放宽资金来源

  《公司法删去了“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应该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的表述。

  《支持回购意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鼓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推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在资金方面提供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支持回购意见》中支持通过发行“债券”的表述,在证监会的通稿中为“可转债”,未来具体监管尺度需关注。

  

  再融资审批支持

  《支持回购意见》对股份回购后的再融资审批等方面予以了支持,主要包括:

  •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股份回购总金额10倍的,不受融资间隔期的限制。审核中给予优先支持。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一并授权董事会实施再融资。

  •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股份回购对股价的影响如何?

  回购潮预示市场阶段性底部

  回顾历史,不考虑股权激励回购注销,A股共有3次回购潮。分别发生在2012年底-2013年中,2015年中-2016年中,2018年以来。

  前两次回购潮都发生在市场由弱转强的阶段,虽然两次回购潮各自的规模都不到百亿,难以影响市场走势,但是上市公司回购规模大幅上升,可以说明市场上越来越多的股票估值到达合理区间,受到公司认可。

  A股历史回购情况

  

  资料来源:iFind、Wind、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

  回购预案对股价短期正向刺激明显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印证了股价被低估,对于投资者情绪和短期股价也有明显正向刺激。上市公司公告回购当日,绝对收益1.59%,相对行业收益1.41%,一周后和一个月后涨幅会进一步扩大,且回购比例下限越高,对股价正向推动作用更明显。

  回购对股价短期正向影响显著

  

  资料来源:iFind 、Wind、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

  回购成为美国牛市的重要助推器

  从近年来美股的经验上看,上市公司回购对于业绩和股价都形成了正向推动作用。上市公司进行回购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   部分公司现金充裕、盈利较好,在预测未来利润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份,减少未来分红支出;

  •   当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时,可以通过回购的方式提高持股比例,巩固控制权,并以此避免成为恶意收购的目标;

  •   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   提升每股收益。

  从实际效果看,美股回购额与股指高度相关。美股回购成为其牛市的重要助推力量。

  回购助推美股牛市

  

  资料来源:网络信息整理、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

  如何挖掘回购潜力股的交易机会?

  策略的逻辑并不复杂,就是筛选出回购机率较高的潜力股,提前布局,在回购预案发布后的短期股价表现中获利。

  这样一来如何预判上市公司的回购意愿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不妨从回购的动因入手分析。

  上市公司回购的动因无非是以下两种:

  •   认为自己的股价被低估,在低位回购可以获取收益或者配合股权激励等工具;

  •   自身存在股权质押风险,回购可以提振投资者信心,并通过买入行为提升股价,缓解质押风险。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有一个大前提,就是上市公司自己要有钱进行回购。因此,在寻找潜在的可能实施回购的标的时,我们从上市公司的回购动机出发,从上市公司的资金状况、估值、质押状况等角度,分析了今年下半年以来发布回购预案的公司特征。

  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

  •   下半年以来,具备低PE、高质押率、民企三个特征的公司回购概率更高。

  •   纺织服装、电力设备、医药、轻工、家电行业回购概率更大。

  •   PB、现金市值比两个指标与回购概率的关联存在双向性。

  我们进一步分析,尽管PB、现金市值比两个指标体现出了双向性,但是从理论上说,低PB、高现金的公司回购的动力和能力确实更强。特别是三部委的回购新政,对于破净公司回购提出了明确支持。因此在筛选股份回购潜力公司时,只去掉高PB和低现金的公司。

  此外,对于质押比例这个指标需要区别对待。因为虽然质押比例高(特别是发生平仓风险)的公司回购动力更强,但是很多优质公司,质押比例并不高。并且随着回购规定修改,会有更多优秀上市公司加入回购大军,无论质押风险大小。

  因此,对于优质的公司,质押情况仅作为参考。而对于质押率高、平仓风险高的公司,可以适度放宽财务指标。

  综上梳理出了回购预计较强的标的筛选标准,总结来说就是:估值低、现金多或者是质押比例高、现金多

  回购预期强的标的筛选标准

  

  资料来源: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

  注:疑似平仓风险按照公司单笔股权质押后跌幅计算,不考虑分红、融资成本、补仓等因素。

  同时,我们根据回购新政中提及的“护盘式“回购条件,筛选出了市净率最低的20家公司以及近20个交易日跌幅超过30%的公司,供大家参考。

  需要留意的是,短期超跌公司中,部分经历长期停牌,实际涨跌幅和计算结果略有差异,且部分公司未完成补跌、利空未释放完毕,投资这类公司需要谨慎。

  市净率最低的20家公司

  

  资料来源: Wind、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数据截至2018年11月13日

  近20个交易日跌幅超过30%的公司

  

  资料来源: Wind、中信证券市场研究部,数据截至2018年11月13日

  写在最后:

  目前对于库存股分红权、表决权的界定、退出方式,等问题,尚需等待监管层的进一步细则。筹资方式中的“多种方式”具体如何执行,需要通过观察后续的案例,不断探索监管层的边界。

  筹资方式关系到上市公司利用杠杆资金进行回购的能力;退出方式关系到整个回购能否形成有效闭环,直接影响杠杆资金的参与意愿。这两点需要在后续的政策中密切关注。

  — 完 —

关键词阅读:回购新规细则

责任编辑:仇霞 RF1007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