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的秘密:绩效曝光总监年终奖缩水96%!起诉国联安

  “ 转自微信公众号我是基民”

  处于行业金字塔顶端的基金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高度依赖人力资本创造价值的行业。

  基金公司的薪酬,一贯讳莫如深。越是神秘,外界窥探的欲望,则越强。

  2012年,王亚伟离职,业内传闻他的税前年薪(包括税前年终奖)高达千万。2017年,太智联合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基金经理的税前年薪(包括税前年终奖)中位数,为169万元。从业年限越高,年薪越高。

  同样来自太智联合的数据,基金公司总经理平均税前年薪(包括税前年终奖)为511万元,副总经理平均税前年薪(包括税前年终奖)为337万元。

  据传,上海有一家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年薪高达1500万。他是谁?老揭看基金不知道,就算知道,我也不会说。

  不过,今天,老揭看基金倒是有兴趣来八一八,一家小型基金公司的薪酬体系和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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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民事判决书,意外将国联安基金的2012年绩效考核体系,和2015年度浮动薪酬决算分配方案,曝光于天下。这份判决书,信息量很大,或许,我们可以从中窥探一二。

  国联安基金成立于2003年,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经过15年的发展,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来自Choice的数据统计,国联安基金以187.21亿的资产规模,在所有129家公募基金公司中,排位第75名。

  业内的印象,那么多年了,国联安依然是一家小型基金公司。一位前高管跟老揭看基金抱怨过,自己以前在一家大中型基金公司任职,后来跳槽至国联安,从渠道对他的态度,就发现小公司和大公司的区别,冷暖自知。

  判决书显示,2012年6月,国联安公司制定并实施《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公司每年对每位员工的绩效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绩效指标的权重和具体的评估分数计算最终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采取5级制:

  (一)O(Outstanding)大幅超出期望与要求,高质量或创造性地完成工作,

  (二)E(Excellent)超出期望与要求,工作有创新

  (三)G(Good)达到期望与要求,达到较好工作质量

  (四)C(Common)仅达到普通的工作质量

  (五)P(Poor)业绩表现明显不符合工作要求,必须加以改进,或未经事先批准,未按时参加年度考核。

  五个英文单词的字母缩写,着实洋气,不魁为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老揭看基金印象中的考核打分,要不就是用百分制,或者是分个A,B,C,D,E档,看来我是太土鳖了。

  这5级制,又分了11小级,根据国联安公司制定并实施的《2015年度浮动薪酬决算分配方案说明》规定,考核等级为O、E+、E、E-、G+、G、G-、C+、C、C-、P。

  好了,重点来了,大家都关心考核对应的奖金系数对不对,以上考核等级,分别对应的奖金系数分别为2.8、2.5、2.2、1.9、1.7、1.5、1.2、0.7、0.5、0.3、0。

  这里的奖金系数,从判决书中所述,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并非月薪,而是年薪。换句话说,国联安基金在2015年的年终奖,最高是2.8个年薪,换算下,差不多是34个月的固定月薪,最少也发3.6个月月薪,除非考核等级为P,无任何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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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太保资产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牌受让的方式收购国泰君安所持有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交易价格10.45亿元。根据国联安基金2015年年报的财务数据显示,国联安在2015年的净利润达到2.41亿元。

  判决书显示,国联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整体薪酬决算方案》,2015年员工奖金按1.35亿元计提。

  净利润2.41亿,员工奖金1.35亿,占国联安公司2015年净利润的43.9%。基金行业果然是一个高度依赖人力资本的行业。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根据判决书公布的国联安《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载明的薪酬待遇,分为固定部分年薪和浮动薪酬两部分(均为税前)。

  国联安基金公司《2015年度整体薪酬预算方案(二)》载明“年度浮动薪酬的项目包括:13薪、绩效奖金、投研半年奖、专项激励和递延奖金等。”

  上文中的员工奖金1.35亿,将被分为A、B、C三个部分。其中,2015年全体员工的奖金由A(75%)和B(25%)两个部分组成,A将在2016年以现金形式发放,B将递延。

  2016年6月,国联安公司制定2015年度奖金递延方案,其中第二条规定对于2015年度奖金需要递延发放的员工个人奖金的25%实行延期两年发放,其中第三条规定若递延期间员工主动离职,递延发放部分则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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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文开头,老揭看基金列举了基金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平均薪酬水平,这三类人员的薪酬,也是经常被曝光的对象,每年的年底,或者每年的3月,都会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但更鲜为人知的,是基金公司中后台人员的薪酬情况。

  所谓中后台,一般指的是,中台包括风险管理部、稽查合规部等,后台就比较多了,包括市场部、清算部、IT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等。

  有朋友会说客服部,呵呵,现在绝大部分基金公司的客服,都是外包的。还有硬件设备维护和修理,也是外包的。

  根据这份判决书,国联安公司发放2015年度总经理直属的年终奖情况如下:

  监察稽核部总监L某年终奖89万元,风险管理部总监L某年终奖115.35万元,人力资源部副总监J某年终奖87.7万元。

  不过,蹊跷的是,时任国联安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总监C某,在2016年2月,其发放月工资时,只收到了2015年度年终奖2万元。

  是的,你没看错,确实是,2万元。根据判决书显示,人力资源部总监C某固定部分年薪54万元(税前),2012年度至2014年度,国联安公司分别发放C某的年度奖金为:60.33万元、71.06万元、60万元。

  好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位总监的年终奖,为何在2015年,会出现断崖式暴跌呢?

  对国联安基金2012年绩效考核体系,以及2015年度浮动薪酬决算分配方案等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最高2.8倍年薪,动辄百万元的年终奖,让大家体验了一把基金公司的“豪气”,满足了大家的好奇心。

  当时,老揭看基金给各位看官留下了一个悬念:国联安基金一位前人力资源总监C某,固定年薪54万元(税前),2012年至2014的年终奖均在60~70万元,但是,2015年年终奖却急降至2万元,这又是为何呢?且听下回分解。

  本来想着研究下近期业内热议的某位基金经理的佣金门,但在粉丝的催促下,今晚,咱们接着聊一聊,国联安的小秘密。

  精彩故事马上开始,下面请听老揭一一道来。

  事情要从C某2015年年终绩效考核说起。

  2016年1月11日,C某向其直接主管即国联安公司总经理T某提交《2015年度员工岗位绩效考核评估表》,C某在总得分为100分绩效指标中的自评得分为88分。

  2016年1月22日,国联安基金前任总经理T某在C某的《2015年度员工岗位绩效考核评估表》的直接主管评分栏内打分“30分”,T某给予C某“建议综合评定绩效等级”为P级。

  在前一篇文章中,已经给大家介绍过,国联安基金绩效考核结果采取5级制,即O、E、G、C和P;同时,这5级又细分为11个小级,考核等级为O、E+、E、E-、G+、G、G-、C+、C、C-、P,分别对应的奖金系数为2.8、2.5、2.2、1.9、1.7、1.5、1.2、0.7、0.5、0.3、0。

  而时任总经理T某给C某的绩效考核评价为P级,这意味着,C某的评级是最低评级,得不到任何奖金。最终,2016年2月,国联安公司在发放C某该月工资时,发放了其2015年度年终奖2万元。

  判决书中显示,2012年度至2014年度,国联安公司分别发放C某年度奖金60.33元、71.06万、60万元,其中2014年度C某的绩效考核综合评定等级为E-。

  年终奖从60~70万,直接降至2万元,缩水99.6%。自评88分,前一年绩效考核等级还是E-,但2015的绩效考核结果突然降至P级,究竟原因何在?

  国联安基金前任总经理T某给出的理由很多,我看了下,具体分三条,可见前任总经理对前任人事总监有多不满!

  1、C某作为人力资源总监,对行业特性理解不深,对行业竞争格局变化麻木,满足于日常招聘等常规操作工作,不能领会和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对公司人力资源改革的要求,对于董事会反复要求解决的新老员工薪酬倒挂(新入职的员工,比老员工的工资高)问题置若罔闻,拿不出有效方案;

  2、不及时主动完成公司员工基本薪酬市场化对标工作,使得公司员工到2015年初时基薪平均负薪偏差达到20%(经对标市场,他本人的薪酬没有负偏差),公司2015年在行业剧变环境下人员流失率达到23.8%,尤其核心员工流失15名,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公司员工职级晋升制度残缺,员工调定薪没有明确依据,员工培训工作也不重视。工作作风生硬强势,对员工职业发展诉求不仅不支持回应,反倒泼冷水打压,加大公司文化及团队建设的难度。

  简单来说,国联安公司认为,C某作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总监,在其职责范围内不能对公司薪酬体系中存在不合理的诸多问题进行改革和调整,引发大量核心员工离职,是国联安公司对C某201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P”(即工作业绩表现明显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主要原因,并据此请求不予发放C某2015年度年终奖。

  那么,国联安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法院给出了答案,最终C某赢得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依照总经理管理的直属部门监察稽核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的2015年度人均年终奖的标准,计发放C某年终奖,经计算该部分年终奖金应为97.35万元,扣除已经发放的2万元,国联安公司需补齐差额95.35万元。至于递延发放的25%,C某可在国联安公司发放后另行主张。

  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一声叹息啊,真是好一场薪酬官司的大戏,有朋友要问了,国联安基金还有什么其他小秘密吗?

  呵呵,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关键词阅读:国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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