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金工点评:指数新规征求意见稿带来哪些启示?

  7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指数基金运作细节进行规范管理,涉及提高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标的指数质量、指数使用费由管理人承担等,并发布相关起草说明。针对意见稿中重要几点条款,中泰金工团队点评如下: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解读:该条款实施后可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但历史中基金公司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用收取下限一般为每季度3万-5万,或者是年费率0.03%,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实际对投资者成本影响较小。

  ETF必须完成建仓能够准确追踪指数后才能上市,不允许空仓上市。

  解读:首先,历史中被动投资的产品,一般上市前就会接近满仓,因为其投资策略是跟踪指数表现,指数产品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越小越好,因此产品会尽量在上市前一日达到超过 90%仓位;其次,ETF建仓的过程在短期内会影响到指数成分股的供求平衡关系,但这种影响往往会小于市场预期或者非理性情绪,指数基金体量完全有可能在不引起任何市场冲击的情况下建仓。因此该条款的出发点主要在于规范所有产品投资策略,体现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特征,减少跟踪误差,确保持有人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

  对指数基金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数量、权重分布、指数运行时间、流动性等指标提出具体要求,非宽基股票指数成分券不低于30只,单一成分券上限不超过15%且前五大成份券券种合计不超过60%。

  解读:该条新规规范行业主题指数基金的发行。持股集中度高的行业主题指数基金波动较大且违背了指数分散和防范风险的设计初衷,因此该条款增加成分股的分散度可以有效降低行业指数基金的波动风险,利好指数基金作为配置工具的稳健长期发展。从产品发行的角度,行业龙头类指数基金或者行业细分领域的指数产品将发行受限,指数公司和基金公司会转向宽基或泛行业主题指数的编制和产品设计,回归指数产品作为大类资产配置工具的初衷,而对已存的部分不满足指数新规的产品更为利好,提升了该类产品规模上的竞争优势;从投资的角度看,成分股较少的行业细分领域指数基金如果在发行规模很大时,可能存在单日资金集中流入对个股流动性产生一定冲击,该条款降低了行业指数基金发行份额对权益市场的单日影响。

  近期指数基金发行速度减慢,后期有望加速发行,但是参照新规意见稿,后期受理的指数基金也将多为泛宽基类产品。当前,宽基指数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产生爆款产品。综上,本次新规征求意见稿主要目的在于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确保指数基金投资组合充分分散,加强指数基金标的指数质量管理,体现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特征。从长期看,更好发挥指数基金资产配置工具属性,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短期看,后续陆续发行ETF对权益市场的具体影响还要重点关注实际发行体量,资金面、情绪面和基本面多重因素起到的影响更为关键。

关键词阅读:指数新规

责任编辑:仇霞 RF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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