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渤海银行、工商银行双双领罚

  又有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领罚。

  4月25日,天津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渤海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合规风控人员未对基金新销售产品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三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天津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基金销售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渤海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行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就在前一日,工商银行也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收到监管处罚。

  江西证监局发布消息称,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省分行及部分下辖分、支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等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基金销售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工行江西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上述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近期,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处罚的情况频频发生。4月23日,大连银行就因存在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被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

  此前,还有临商银行、齐商银行被责令整改,方正证券遭监管警示;昆仑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泰君安深圳登良路证券营业部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等。

关键词阅读:基金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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