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
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7-16 08:20:48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小中大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相
关费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1.5%调低至 0.6%。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
修订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具体详见附件。
二、《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根据《华安安
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本次修订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部分基 付方式 付方式
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与税收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 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第二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四部分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基金合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同内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摘要 的 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 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