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电子 A 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约定,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以 2016 年 5 月 13 日为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
申万电子 A 份额(场内简称“电子 A”,交易代码“150231”)、申万电子份额(包
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电子”,基金代码“163116”)办理了定
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16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
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 年 5
月 17 日电子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 年 5 月 16
日)电子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 元。由于电
子 A 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申万电子 A 份额折算前的收盘价为 0.996 元,
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0.978 元(四舍五入至 0.001 元),与 2016 年 5 月 17 日的前收
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6 年 5 月 17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