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现场检查 加强基金销售监管
记者 于海涛
本报北京讯
中国证监会7月18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对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促进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基金销售行为,将于9月至12月组织证监会36个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所有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的总行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分行(北京、上海、广东及深圳地区除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检查内容包括九方面内容:资金安全保障;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管理平台功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销售适用性,涉及长期推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宣传推介材料的制作、发放、使用情况;基金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考试的情况等;投资者教育的持续开展情况;基金销售协议内容的合规性和执行情况;数据报送的准备和实施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对基金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证监会尚未有强制规定,但公告表示,尚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基金销售人员应当考虑参加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
关键词:基金 销售 证监会 情况 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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