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中介服务机构不应损害自身、对方机构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基协发布声明称,近期,协会在审核经营异常机构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时发现,个别律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为推介法律服务,通过诱导营销、夸大宣传等方式对行业机构“定点”投放揽客信息,在部分机构未清楚了解相关事实的情况下,片面强调所谓的“专业”“高效”“优惠”,甚至通过转引协会AMBERS系统提示信息等方式影射、暗示其与协会有“特殊渠道”。协会正在有针对地采取相应措施。协会再次重申,包括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增强合规意识,在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应损害自身、对方机构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中基协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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