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最新发文:鼓励证券、基金降费,券商板块应声大跌,如何解读?东方财富被“误伤”?

  9月16日,券商板块全面下挫,“券茅”东方财富盘中一度跌超13%,广发证券、国联证券、财达证券、中信建投等纷纷大跌。

国办最新发文:鼓励证券、基金降费,券商板块应声大跌,如何解读?东方财富被“误伤”?

  截至发稿,市场人气风向标券商ETF512000)跌5.21%,盘中成交额9.27亿元,放量。近两个交易日,资金全天净流入券商ETF5120001.47亿元。

  【券商ETF(512000)资金净流入情况】

国办最新发文:鼓励证券、基金降费,券商板块应声大跌,如何解读?东方财富被“误伤”?

  市场普遍猜测,券商股的下跌或与最新公布的一则消息有关。

  昨日,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意见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

  怎么理解降低制度性费用?

  申万非银团队分析指出,券商行业经纪佣金率2.34bp,我们来梳理一下里面包含了哪些(上一次调降是什么时候)?

  1、交易经手费0.487bp(15年7月从0.87bp调降至0.487bp)给交易所的。

  2、交易过户费0.1bp(22年4月从0.2bp调降至0.1bp)给中国结算的。

  3、交易监管费0.2bp交给证监会的。

  4、真正的交易佣金1.55bp(2.34-0.487-0.1-0.2)券商赚的。

  经纪交易成本还有哪些?(不包含在上述2.34bp里面的)

  5、印花税(10bp仅卖出时收取,08年9月由双边收取改为单边收取)

  因此文件里面提及的,制度性费用应该是经手费、过户费、监管费、印花税这种。东方财富确实是被误伤了!

  【机构预计实际影响较小】

  西部证券非银团队指出,当前担忧主要集中在文件表述中“等费用”部分中具体包含哪些项目。对于东方财富而言,交易费率属于全行业最低水平,且并没有约定经纪业务交易费率,只是证券业协会的“惯例”要求;托管、登记、清算这三项费率影响主要是交易所等,对于东方财富影响忽略不计。

  “制度性交易成本”实际上不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佣金率,因为这部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证券行业佣金率不得低于“万2.5”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惯例”,更多的是类似于“窗口指导”,并没有实质文件规定了这个比例。因此,我们判断“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多的是指“规费”(0.00687%),包括过户费等,但这部分收入是不属于券商,是由交易所等收取的,调整这部分费率对于券商收入没有影响的,但会刺激交易。

  海通证券非银孙婷团队认为,券商股调整或与降费传闻有关,预计实际影响较小。“降费传闻预计实际影响较小。目前暂未有降费的明确消息。券商行业佣金经过近几些年的下调已降低至万2.5附近,进一步下降空间已不大。基金代销方面,东方财富这类互联网券商,前端费用仅1折,相对同业有较强竞争力,下降空间也较为有限,尾佣随着产品保有量的提升实际影响更小。”

  国君非银团队刘欣琦解读称,此降费非彼降费。他表示,《意见》是国办为优化营商环境、刺激经济所做的举措,不是专门针对金融行业。其中几乎涉及各类政府、公用事业、协会商会等制度性及牌照性收费。“从目的来理解此次降费,可以预测,降费的主要对象是制度性(牌照性)带来的高收费,基于市场原则的合理收费预计不会受到严格的管制。”

  因此,国泰君安预计影响是结构性的,有真实资产管理、投资能力的机构受影响较小,基于牌照红利而产生高盈利的金融机构影响更大。具体降费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跟踪,预计监管机构后续将出台细则。

  刘欣琦还表示,《意见》将加速金融行业分化,回归本质,具有产品化、投资能力金融机构将受益。金融牌照的红利价值下降,推动金融行业回归本质。证券、基金等机构也可能出现一轮供给侧改革,由于牌照红利导致行业难以出清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具备真实产品、投资能力的金融机构竞争优势将更为凸显。

  券商ETF512000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399975),覆盖了市场上所有上市半年以上的券商股,共49只,其中6成仓位集中于十大龙头券商,分享大券商强者恒强的长期价值,另外4成仓位兼顾中小券商的业绩高弹性,是一只集中布局头部券商、同时兼顾中小券商的高效率投资工具。

国办最新发文:鼓励证券、基金降费,券商板块应声大跌,如何解读?东方财富被“误伤”?

  【风险提示】券商ETF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39997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基日为2007年6月29日,发布于2013年7月15日,该指数的历史业绩是根据该指数目前的成份股结构模拟回测而来。其指数成份股可能会发生变化,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和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不同,其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存在不同,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关键词阅读:券商板块

责任编辑:仇霞 RF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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